2024-05-06 1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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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、依靠法治。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、最嚴密的法治,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。
從制度上來說,我們要建立健全資源生態環境管理制度,加快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,強化水、大氣、土壤等污染防治制度,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、體現生態價值、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,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,強化制度約束作用。
要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,盡快把生態文明制度的“四梁八柱”建立起來,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、法治化軌道。要結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加快推動綠色、循環、低碳發展,形成節約資源、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方式。要加大環境督查工作力度,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,著力解決生態環境方面突出問題,讓人民群眾不斷感受到生態環境的改善。
推動綠色發展,建設生態文明,重在建章立制,用最嚴格的制度、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。要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,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。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,加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監管,推進環境保護督察,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,完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制度。要完善法律體系,以法治理念、法治方式推動生態文明建設。
著力創新體制機制。要堅待中央統籌、省負總責、市縣落實的工作機制。中央層面主要負責制定全流域重大規劃政策,協調解決跨區域重大問題,有關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持。省級層面要履行好主體責任,加強組織動員和推進實施。市縣層面按照部署逐項落實到位。要完善流域管理體系,完善跨區域管理協洞機制,完善河長制湖長制組織體系,加強流域內水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聯合防治、聯合執法。